[批后公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变更)-****县赤城街道螺溪村村庄整体改造项目(**)*标段
建设单位向我局提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变更申请,申请变更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我局审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予以公布。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之日起**日内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个月内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县行政审批局
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天行审许准字〔****)第******号
****县赤城街道螺溪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县赤城街道螺溪村村庄整
体改造项目(**)*标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行政许可变更申请,申请
变更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经审查,申请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第***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的规定,属我局
职能范围,我局已于****年*月**日受理。
*、提交的材料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第***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之规定,根
据《关于实施建设、消防、人防审批事项“多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浙
建[****]*号)本机关作出准予变更许可决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证号:******************),具体许可内容详见证书。
*、你单位应当在本证法定期限内开工、完工、申请竣工验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
证机关申请延期。
*、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
局加强对该单位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县行政审批局(公章)
****年*月**日
****县行政审批局
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天行审许准字(****)第******号
****县赤城街道螺溪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县赤城街道螺溪村村庄整
体改造项目(**)*标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行政许可变更申请,申请
变更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经审查,申请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第***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的规定,属我局
职能范围,我局已于****年*月**日受理。
*、提交的材料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第***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之规定,根
据《关于实施建设、消防、人防审批事项“多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浙
建[****]*号)本机关作出准予变更许可决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证号:******************),具体许可内容详见证书。
*、你单位应当在本证法定期限内开工、完工、申请竣工验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
证机关申请延期。
*、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
局加强对该单位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县行政审批局(公章)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与发证日期****年*月*日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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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与发证日期****年*月*日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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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省****市****县赤城街道螺溪村委会 |
****省****市****县赤城街道螺溪村委会 |
****省****市****县赤城街道螺溪村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与发证日期****年*月*日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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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县赤城街道螺溪村村庄整体改造项目(**)*标段 |
****县赤城街道螺溪村村庄整体改造项目(**)*标段 |
****县赤城街道螺溪村村庄整体改造项目(**)*标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与发证日期****年*月*日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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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县赤城街道螺溪村 |
****县赤城街道螺溪村 |
****县赤城街道螺溪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与发证日期****年*月*日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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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面积:*****.**平方米 |
面积:*****.**平方米 |
面积:*****.**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与发证日期****年*月*日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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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期 |
****-**-**至****-**-** |
合同价格 |
*****.*****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与发证日期****年*月*日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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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 |
参建单位 |
参建单位 |
参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与发证日期****年*月*日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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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省地矿勘察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姜久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与发证日期****年*月*日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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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顾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与发证日期****年*月*日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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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崔静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与发证日期****年*月*日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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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大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总监理工程师 |
叶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与发证日期****年*月*日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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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单位 |
**** |
项目经理 |
崔静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与发证日期****年*月*日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备注 |
多合*施工许可证书(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审核时间:****-**-**) |
多合*施工许可证书(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审核时间:****-**-**) |
多合*施工许可证书(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审核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与发证日期****年*月*日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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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之日起*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
注意事项:、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之日起*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
注意事项:、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之日起*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
注意事项:、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之日起*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发证日期****年*月***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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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发证日期****年*月***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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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省****市****县赤城街道螺溪村委会 |
****省****市****县赤城街道螺溪村委会 |
****省****市****县赤城街道螺溪村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发证日期****年*月***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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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县赤城街道螺溪村村庄整体改造项目(**)*标段 |
****县赤城街道螺溪村村庄整体改造项目(**)*标段 |
****县赤城街道螺溪村村庄整体改造项目(**)*标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发证日期****年*月***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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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县赤城街道螺溪村 |
****县赤城街道螺溪村 |
****县赤城街道螺溪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发证日期****年*月***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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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面积:*****.**平方米 |
面积:*****.**平方米 |
面积:*****.**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发证日期****年*月***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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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期 |
****-**-**至****-**-** |
合同价格 |
*****.*****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发证日期****年*月***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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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 |
参建单位 |
参建单位 |
参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发证日期****年*月***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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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省地矿勘察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姜久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发证日期****年*月***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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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顺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发证日期****年*月***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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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崔静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发证日期****年*月***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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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大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总监理工程师 |
叶德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发证日期****年*月***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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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单位 |
**** |
项目经理 |
崔静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发证日期****年*月***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备注 |
备注 |
教食*干可证书(含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 |
教食*干可证书(含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 |
教食*干可证书(含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特发此证发证机关天县行政审批+发证日期****年*月***扫描*维码核对证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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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之日起*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
注意事项: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之日起*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
注意事项: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之日起*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
注意事项: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之日起*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