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年****市“****技工”工程支持建设重点专业和校企合作项目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
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市实施“****技工”工程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规〔****〕*号)有关规定,我局将开展****年****市“****技工”工程支持建设重点专业和校企合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估项目
已被认定且在考核期内的****市“****技工”工程支持建设重点专业和校企合作项目(附件*)。
*、评估周期
****年*月至****年*月。
*、评估程序
(*)开展自评。被评估的单位根据评估项目,报送年度建设培养情况报告。对标年度评估自评表(附件*至*)内容组织开展自评,并根据自评情况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于*月*日前报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具推荐意见,连同佐证材料于*月*日前报市经办机构。
(*)查阅资料。市经办机构受理被评估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并组织专家查阅。
(*)现场评估。市经办机构组织专家到被评估单位,现场听取被评估单位关于评估项目的建设运行情况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分钟。带领专家现场查看项目主要绩效、人才培养等情况。
(*)反馈意见。针对年度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对评估单位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评估结果
对存在的问题,被评估单位应对照评估结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并于*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经办机构。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年度评估定为不合格,暂缓拨付当年经费,连续*年评估不达标的,收回已发放的支持经费。
*、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市经办机构) |
****-******* ****-******* |
香洲区吉大白莲路**号*号楼*楼***室经办服务部 |
****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香洲区教育路**号*楼*号窗口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 ****-******* |
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号创新发展大厦*区*楼***室 |
附件:*. ****市“****技工”工程支持建设重点专业和校企合作项目年度评估名单(****年)
*.****市“****技工”工程建设重点专业年度评估自评表(****年)
*.****市“****技工”工程校企合作项目年度评估自评表(****年)
*.****市“****技工”工程建设重点专业年度评估申请表(****年)
*.****市“****技工”工程校企合作项目年度评估申请表(****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附件*
****市“****技工”工程建设重点专业
和校企合作项目年度评估名单
(****年)
序号 |
认定时间 |
类别 |
单位名称 |
专业/项目名称 |
所属区域 |
* |
****年 |
建设重点专业 |
****市技师学院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香洲区 |
* |
****年 |
建设重点专业 |
****市技师学院 |
*.焊接加工 |
香洲区 |
* |
****年 |
建设重点专业 |
****市工贸技工学校 |
*.商务软件开发与应用 |
香洲区 |
* |
****年 |
建设重点专业 |
****市工贸技工学校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香洲区 |
* |
****年 |
建设重点专业 |
****市技师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香洲区 |
* |
****年 |
建设重点专业 |
****市技师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香洲区 |
* |
****年 |
建设重点专业 |
****市欧亚技工学校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 |
高新区 |
* |
****年 |
建设重点专业 |
****市工贸技工学校 |
*.烹饪(中西式面点) |
香洲区 |
* |
****年 |
建设重点专业 |
****市工贸技工学校 |
*.汽车维修 |
香洲区 |
** |
****年 |
建设重点专业 |
****市技师学院 |
智能制造技术应用 |
香洲区 |
** |
****年 |
校企合作项目 |
****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计算机程序设计*.大数据*.**网络通信技术 |
高新区 |
附件*
****市“****技工”工程重点专业年度评估自评表(****年)
被评估单位(盖章):重点专业:
序号 |
评估项目 |
评估内容 |
佐证资料 |
自评情况 |
* |
基本条件 |
*.单位有稳定的办学场地;*.办学场地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
*.提供自申报认定之日起不少于*年的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供相关管理部门的消防验收证明、本单位的消防和应急管理等安全制度及其日常落实情况等材料。 |
|
* |
培养能力 |
已获****元建设经费支持 |
*.考核期间该重点专业完成全日制培养**人以上,或非全日制培养***人以上;*.与重点专业相匹配的实训(培养)场地、理论课室合计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与重点专业相匹配的设备原值不少于****元;*.与重点专业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不少于*人,其中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教师不少于*人。 |
*.提供全日制学生学籍表、或包含学员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培养的时间周期、工种、等级、获证情况和培养后就业单位、岗位等信息的非全日制学员名册以及学员上课考勤、教学大纲及课件等材料;*.提供场地规划和使用情况等材料;*.提供设备详细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照片等信息;*.提供包含教师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所学专业、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联系电话、执教项目等信息的教师花名册、教师聘用合同及聘书、社保、学历证书及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
|
* |
培养能力 |
已获***元建设经费支持 |
*.考核期间该重点专业完成全日制培养**人以上,或非全日制培养***人以上;*.与重点专业相匹配的实训(培养)场地、理论课室合计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与重点专业相匹配的设备原值不少于***元;*.与重点专业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不少于*人,其中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教师不少于*人。 |
*.提供全日制学生学籍表、或包含学员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培养的时间周期、工种、等级、获证情况和培养后就业单位、岗位等信息的非全日制学员名册以及学员上课考勤、教学大纲及课件等材料;*.提供场地规划和使用情况等材料;*.提供设备详细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照片等信息;*.提供包含教师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所学专业、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联系电话、执教项目等信息的教师花名册、教师聘用合同及聘书、社保、学历证书及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
|
* |
培养能力 |
已获***元建设经费支持 |
*.考核期间该重点专业完成全日制培养**人以上,或非全日制培养***人以上;*.与重点专业相匹配的实训(培养)场地、理论课室合计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与重点专业相匹配的设备原值不少于***元;*.与重点专业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不少于*人,其中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教师不少于*人。 |
*.提供全日制学生学籍表、或包含学员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培养的时间周期、工种、等级、获证情况和培养后就业单位、岗位等信息的非全日制学员名册以及学员上课考勤、教学大纲及课件等材料;*.提供场地规划和使用情况等材料;*.提供设备详细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照片等信息;*.提供包含教师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所学专业、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联系电话、执教项目等信息的教师花名册、教师聘用合同及聘书、社保、学历证书及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
|
* |
建设经费使用情况 |
经费使用情况。 |
提供已拨付建设经费的使用明细表(加盖公章)。 |
|
* |
撤销认定情形 |
*.提供虚假材料被认定为重点专业建设支持经费的;*.年度评估存在问题在*个月内整改仍不达标,或不配合年度评估工作的;*.未经同意迁移重点专业场地地址,且迁移地址后场地经评估不符合条件的;*.****应当撤销认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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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结论 |
|
附件*
****市“****技工”工程校企合作项目年度评估自评表(****年)
被评估单位:校企合作项目:
序号 |
评估项目 |
评估内容 |
佐证资料 |
自评情况 |
* |
基本条件 |
*.单位有稳定的办学场地;*.场地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
*.提供自申报认定之日起不少于*年的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供合作双方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消防验收证明、本单位的消防和应急管理等安全制度及其日常落实情况等材料。 |
|
* |
培养能力 |
已获****元建设经费支持 |
*.考核期间该项目完成全日制联合培养**人以上,或非全日制培养***人以上;*.与项目相匹配的实训(培养)场地、理论课室合计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与项目相匹配的实训(培养)设备原值不少于****元;*.与项目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不少于*人,其中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教师不少于*人。 |
*.提供全日制学生学籍表、或包含学员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培养的时间周期、工种、等级、获证情况和培养后就业单位、岗位等信息的非全日制学员名册以及学员上课考勤、教学大纲及课件、校企双方合作协议、方案及开展联合培养的内容等材料;*.提供场地规划和使用情况等材料;*.提供设备详细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照片等材料;*.提供包含教师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所学专业、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联系电话、执教项目等信息的教师花名册、教师聘用合同及聘书、社保、学历证书及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
|
* |
培养能力 |
已获***元建设经费支持 |
*.考核期间该项目完成全日制联合培养**人以上,或非全日制培养***人以上;*.与项目相匹配的实训(培养)场地、理论课室合计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与项目相匹配的实训(培养)设备原值不少于***元;*.与项目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不少于*人,其中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教师不少于*人。 |
*.提供全日制学生学籍表、或包含学员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培养的时间周期、工种、等级、获证情况和培养后就业单位、岗位等信息的非全日制学员名册以及学员上课考勤、教学大纲及课件、校企双方合作协议、方案及开展联合培养的内容等材料;*.提供场地规划和使用情况等材料;*.提供设备详细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照片等材料;*.提供包含教师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所学专业、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联系电话、执教项目等信息的教师花名册、教师聘用合同及聘书、社保、学历证书及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
|
* |
培养能力 |
已获***元建设经费支持 |
*.考核期间该项目完成全日制联合培养**人以上,或非全日制培养***人以上;*.与项目相匹配的实训(培养)场地、理论课室合计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与项目相匹配的实训(培养)设备原值不少于***元;*.与项目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不少于*人,其中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教师不少于*人。 |
*.提供全日制学生学籍表、或包含学员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培养的时间周期、工种、等级、获证情况和培养后就业单位、岗位等信息的非全日制学员名册以及学员上课考勤、教学大纲及课件、校企双方合作协议、方案及开展联合培养的内容等材料;*.提供场地规划和使用情况等材料;*.提供设备详细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照片等材料;*.提供包含教师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所学专业、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联系电话、执教项目等信息的教师花名册、教师聘用合同及聘书、社保、学历证书及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
|
* |
建设经费使用情况 |
经费使用情况。 |
提供已拨付建设经费的使用明细表(加盖公章) 。 |
|
* |
撤销认定情形 |
*.提供虚假材料被认定为校企合作项目建设支持经费的;*.年度评估存在问题在*个月内整改仍不达标,或不配合年度评估工作的;*.未经同意迁移校企合作项目场地地址,且迁移地址后场地经评估不符合条件的;*.****应当撤销认定的情形。 |
|
自评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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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市“****技工”工程建设重点专业
年度评估申请表(****年)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单位名称 |
|
重点专业名称 |
|
被认定时间 |
|
享受建设经费额度(在空格内打“√”) |
□****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场地情况 |
|
全日制联合培养人数 |
|
非全日制联合培养人数 |
|
实训(培养)场地、理论课室合计面积 |
|
申请前*年内购置的实训(培养)设备原值 |
|
专兼职教师人数 |
|
专兼职教师获持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人数 |
|
申请单位意见 |
申请单位承诺所填所传资料信息真实。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 (盖章)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附件*
****市“****技工”工程校企合作项目
年度评估申请表(****年)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单位名称 |
|
合作单位名称 |
|
合作项目 |
|
被认定时间 |
|
享受建设经费额度(在空格内打“√”) |
□****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场地情况 |
|
全日制联合培养人数 |
|
非全日制联合培养人数 |
|
实训(培养)场地、理论课室合计面积 |
|
申请前*年内购置的实训(培养)设备原值 |
|
专兼职教师人数 |
|
专兼职教师获持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人数 |
|
申请单位意见 |
申请单位承诺所填所传资料信息真实。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 (盖章)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