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区桥下空间整治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市****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
目录
第*章采购邀请
第*章供应商须知
第*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章采购需求
第*章合同草案条款
第*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章采购邀请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桥下空间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
****区桥下空间整治提升项目 |
****.****** |
* |
主要包括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庭院工程、雨水工程、电气工程及灌溉工程等。 |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
*.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其它落实****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
承接主体;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等级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
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
(***.****.***.**)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
**:**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获取(****市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铁佛庵锅炉房)
*.方式:(*)领取文件时被授权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售价:*元。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时间)。
地点:****市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铁佛庵锅炉房
*、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时间)。
地点:****市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铁佛庵锅炉房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
(*)节能产品****政策(财库〔****〕*号、财库〔****〕**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财库〔****〕*号、财库〔****〕**号)
(*)****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号、财库[****]***号)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号)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号)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进*步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进*步提高****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
***号)
(*)****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
***号)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市****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市****区西*环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铁佛庵锅炉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第*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
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 |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 |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 |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 |
*.*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 |
*.*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 |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
标的所属行业 |
|
|
*.*.* |
标的所属行业 |
|
****区桥下空间整治提升项目 |
建筑业 |
|
**.*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
**.*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金额:/元;(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
磋商保证金金额:/元;(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
磋商保证金金额:/元;(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
磋商保证金金额:/元;(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
**.*.*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
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
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
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
**.* |
响应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日历天。 |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日历天。 |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日历天。 |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日历天。 |
**.*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 |
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 |
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 |
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
|
□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_______。 |
**.*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其他要求:_______。 |
**.*.*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询问送达地址:****市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铁佛庵锅炉房 |
**.*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市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铁佛庵锅炉房。 |
**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签订的内容执行;缴纳时间: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次性付清; |
** |
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编制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参考附件*中京价协【****】**号《****市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咨询服务费用计价参考》的规定以招标控制价为基数,由中标人支付。缴纳时间: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次性付清; |
** |
响应文件编制 |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书脊处须打印标的名称(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字体及字号不限。(未按照此要求编制不作为废标条件) |
供应商须知
*说明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
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章《采
购邀请》。
*.*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联合体:指*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个联合体,以*个
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
资金。
*.*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
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
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不利评审后果。
*****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
章《采购需求》。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
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
据《****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号文)、《关
于****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号
文)。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中小企业定义: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
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
商户,在****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
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
*步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号)。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
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
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
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
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
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在****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监狱
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
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
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
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在****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含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人(含**人);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年以上(含*年)的劳动
合同或服务协议;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
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
标准的工资;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
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
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至*级)》
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
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
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章《采购邀请》。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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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
身份证 |
身份证 |
|
学历 |
|
职称 |
|
职务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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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级 |
建造师专业 |
建造师专业 |
|
注册建造师证书名称 |
注册建造师证书名称 |
注册建造师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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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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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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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主要工作业绩 |
主要工作业绩 |
主要工作业绩 |
主要工作业绩 |
主要工作业绩 |
主要工作业绩 |
主要工作业绩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名称 |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名称 |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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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身份证、
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工程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
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类似工程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工程。
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工作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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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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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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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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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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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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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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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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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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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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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业绩 |
主要工作业绩 |
主要工作业绩 |
主要工作业绩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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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商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岗位人员。应附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
**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
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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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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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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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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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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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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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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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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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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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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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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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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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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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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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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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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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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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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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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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即工程竣
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每张表格只填写*个工程,并标明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最后报价*览表(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
最后报价*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最后报价 |
最后报价 |
其他声明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大写 |
小写 |
其他声明 |
|
|
|
|
|
注:*.此表中,每包的最后报价应和《最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致。
*.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此表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章工程量清单
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
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年*月**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制定本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
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建筑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仓储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邮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住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餐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
定不*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