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用户需求
*、服务概述
本服务是对****地铁安检辅助设备进行维修,设备清单详见表*,维修配件见服务清单(附录*)。
表*:安检辅助设备清单:
设备类型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炸探、液探 |
液体爆炸物探测仪 |
****** |
炸探、液探 |
液体爆炸物探测仪 |
****** |
炸探、液探 |
液体爆炸物探测仪 |
******* |
炸探、液探 |
液体爆炸物探测仪 |
****** |
炸探、液探 |
固体爆炸物探测仪 |
**-**** |
炸探、液探 |
固体爆炸物探测仪 |
***-** |
炸探、液探 |
固体爆炸物探测仪 |
*****-** |
炸探、液探 |
固体爆炸物探测仪 |
***** |
炸探、液探 |
便携式液体爆炸物探测仪 |
******+ |
炸探、液探 |
便携式液体爆炸物探测仪 |
****** |
无线报警装置 |
无线接收主机 |
**-*** |
无线报警装置 |
无线接收主机 |
**-***** |
无线报警装置 |
移动手表 |
*******/**** |
无线报警装置 |
移动手表 |
**-**-*** |
无线报警装置 |
信号增强器 |
***** |
无线报警装置 |
信号增强器 |
**-***** |
*、服务要求
(*)每次对安检辅助设备维修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邮寄费等*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安检辅助设备整机在每次维修过程中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设备维修欠条,如有设备丢失按设备原价赔偿。
(*)乙方每次完成安检辅助设备维修后需提供修复设备的《维修记录表》(见附录*),描述故障原因及处理过程,以及在今后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乙方须确保甲方在使用维修后的设备时,不受任何第*方提出的有关专利、商标、工业设计、商业秘密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诉讼、仲裁或执法机关的处罚,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承担全部责任。
(*)每台炸探、液探维修完成后根据服务清单(附录*)计算维修费用,费用由备件价格、维修检查服务费组成,单台设备单次维修产生多个备件累加计算。
(*)无线报警装置维修无维修检查服务费。
*、质量要求
乙方对维修后的安检辅助设备(见附录*)进行功能和参数质量检测和相关测试,确保每次修复后的设备各项指标达到要求,确保设备稳定可靠、无安全隐患。
维修后的安检辅助设备,在投入使用后**个日历日内如发生修复前相同故障,待甲乙双方确认排除人为原因导致后,由乙方免费进行*次维修,*次维修期间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同类型的备机供甲方使用,如在*次维修后**个日历日内出现*次维修的情况,甲方有权扣除本设备维修所产生的全部维修费用。
*、实施要求
(*)乙方每次对安检辅助设备进行维修前需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向甲方提供本次维修所需预算金额,经甲方确认后开始维修,未经甲方认可,乙方不得展开维修。
(*)乙方须在**个日历日内完成故障设备维修,并对维修的备件粘贴带有编号的易碎贴,乙方如因配件采购周期较长等原因无法在**个日历日内修复的,应在送修后*个日历日内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可延长维修周期。
(*)由于市场因素导致,出现无法修复的安检辅助设备,经甲方咨询多方维保厂家确认后,可以不对故障的安检辅助设备进行维修,并在**个日历日内返还。
(*)由于乙方维修能力欠缺导致无法在**个日历日内完成的维修或无法修复的安检辅助设备,甲方有权安排第*方维保厂商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在本项目已发生的合同款中扣除。如果合同款不足以补偿维修费用,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款不足部分的维修费用。如果履约保证金还不足以补偿维修费用,乙方应按照实际产生的维修费用进行补偿。
(*)合同期内,由于乙方维修能力欠缺导致无法在**个日历日内完成维修或无法修复的安检辅助设备不得超过*件,如果发生超时或无法修复的安检辅助设备超过*件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次维修期间如果无法向甲方提供备机,或提供的备机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有权向第*方厂商租借相同类型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在本项目已发生的合同款中扣除。
(*)乙方在合同期内*次维修情况累计超过*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质保要求
质保期内,修复后的设备再次损坏(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易碎贴没有破坏),则乙方继续负责维修,不再向甲方收取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服务费。再次修复后设备或配件的质保期重新计算。如若不能修复,则从质保金中扣除前次维修费用。
*、验收要求
(*)甲方对每次修复后的安检辅助设备在**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成,并告知乙方验收结果。如**个工作日内未告知乙方验收结果,则视为维修合格、验收通过。
(*)甲方按照产品功能进行测试,安检辅助设备或配件实现正常功能,满足正常使用,视为维修合格、验收通过。
(*)乙方完成安检辅助设备维修后需提供修复设备或配件的《维修记录表》(见附录*),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填写《维修数量统计表》(见附录*)。
附录*:
服务清单
序号 |
名称 |
预估数量 |
单位 |
单项最高限价 |
* |
**-****型炸探***板,*级高压板 |
* |
个 |
|
* |
**-****型炸探镜面窗口加热组件 |
* |
个 |
|
* |
**-****型炸探加热器(采样/校准) |
* |
个 |
|
* |
**-****型炸探宝石镀金镜面 |
* |
个 |
|
* |
**-****型炸探(左/右旋风、采样、降温、吹/送风扇电缆组件) |
* |
个 |
****元/个 |
* |
**-****型炸探温度/湿度传感器(***) |
* |
个 |
|
* |
**-****型炸探校准/过滤泵电缆组件,高温线 |
* |
个 |
|
* |
**-****型炸探****,旋风头控制板 |
* |
个 |
|
* |
**-****型炸探信号控制板(***远程回读) |
* |
个 |
|
** |
**-****型炸探开始按键 |
* |
个 |
|
** |
******/******型液探金属/非金属检测系统 |
* |
个 |
|
** |
******/******型液探加热膜 |
* |
个 |
|
** |
******/******型液探热电偶 |
* |
个 |
|
** |
******/******型液探对射传感器 |
* |
个 |
****元/个 |
** |
******/******型液探主板 |
* |
个 |
|
** |
******/******型液探电源适配器 |
* |
个 |
|
** |
******/******型液探液晶屏 |
* |
个 |
|
** |
******/******型液探电源板 |
* |
个 |
|
** |
*****-*型炸探检测保护头(鼻冲) |
* |
个 |
|
** |
*****-*型炸探主板 |
* |
个 |
|
** |
*****-*型炸探液晶显示屏 |
* |
个 |
|
** |
*****-*型炸探加热附件 |
* |
个 |
|
** |
*****-*型炸探荧光检测管 |
* |
个 |
|
** |
*****-*型炸探按键面板 |
* |
个 |
|
** |
*****-*型炸探气泵 |
* |
个 |
|
** |
*****-*型炸探主机锂电池 |
* |
个 |
|
** |
*****-*型炸探副电池 |
* |
组 |
|
** |
*****型炸探迁移管 |
* |
个 |
|
** |
*****型炸探控制板 |
* |
个 |
|
** |
*****型炸探键盘转接板 |
* |
个 |
|
** |
*****型炸探显示屏 |
* |
个 |
|
** |
******型液探主控板 |
* |
个 |
|
** |
******型液探键盘 |
* |
个 |
|
** |
******型液探加热膜 |
* |
个 |
|
** |
******型液探热电偶 |
* |
个 |
|
** |
******型液探测指示灯组件 |
* |
个 |
|
** |
******型便携式液探主板 |
** |
个 |
****元/个 |
** |
******型便携式液探显示屏 |
** |
个 |
***元/个 |
** |
******型便携式液探按键 |
* |
个 |
|
** |
******型便携式液探充电口 |
* |
个 |
|
** |
*****-**型炸探主板 |
* |
个 |
|
** |
*****-**型炸探加热采样器附件 |
* |
个 |
|
** |
*****-**型炸探鼻冲 |
* |
个 |
|
** |
*****-**型炸探液晶屏 |
* |
个 |
|
** |
*****-**型炸探荧光管 |
* |
个 |
|
** |
******+型便携式液探主板 |
* |
个 |
|
** |
******+型便携式液探液晶屏 |
* |
个 |
|
** |
******+型便携式液探加热膜 |
* |
个 |
****元/个 |
** |
******+型便携式液探液晶按键膜 |
* |
个 |
|
** |
******+型便携式液探按键板 |
* |
个 |
****元/个 |
** |
*******型液探检测主板 |
* |
个 |
****元/个 |
** |
*******型液探频率板 |
* |
个 |
****元/个 |
** |
*******型液探液晶屏 |
* |
个 |
****元/个 |
** |
*******型液探加热膜 |
* |
个 |
****元/个 |
** |
*******型液探热电偶 |
* |
个 |
|
** |
无线报警装置维修 |
*** |
个 |
***元/个 |
** |
炸探、液探维修检查服务费 |
*** |
次 |
***元/次 |
注:备件报价为设备部件价格,单台设备单次维修产生多个部件累加计算;炸探、液探维修检查服务费报价为单台设备*次送修检查维修费用,无线报警装置维修无维修检查服务费。
附录*:
维修数量统计表
委外维修厂家:**:
序号 |
备件名称 |
序列号 |
数量 |
扣款说明 |
扣款金额 |
应支付维修款 |
实际支付维修款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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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签字: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附录*:
维修记录表
公司名称:
接收时间: |
修复时间: |
内容描述 |
名称 |
序列号 |
故障现象 |
故障处理 |
备注 |
内容描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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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描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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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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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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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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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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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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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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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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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
(章)
项目负责人:
附件*:
网上比价报名、报价、评审基本规则
*、基本报名要求
*.参与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已在****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
供应商;
(*)参与报名供应商须具备提供本项目货物/施工/服
务的能力,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
可证、资质证书状态;
(*)未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
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在信用
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
黑名单;
(*)报名供应商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不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比价。
*.供应商注册及审核(已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可省
略此步骤):
有报名意向的供应商,可在****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
-*-
(**.**-*****.***)申请用户注册,并根据通知通告内《沈
阳地铁运营物资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须知》指引完成注册。
*.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项目报价时间内进
行在线报价。
*、报价原则
*.合格供应商须以“用户需求”规定的描述进行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缺漏项,正式报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
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报价资格,并给予警告处理:
(*)报价缺漏项、未按“用户需求”规定的描述进行
报价等扰乱市场的报价行为,按报价无效处理;
(*)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
(*)不具备采购项目要求的资格条件;
(*)报价单价超过单项限价;
(*)中选结果发布前撤回报价。
*.报价供应商应进行*次性报价(含税价格的报价),
包括货物出厂价、运杂费、保险费、利润、服务费、措施费、
采购文件往来快递费、夜间施工费(如有)等*切费用,甲
方不承担报价外的****任何费用。
*.若第*次公告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家,甲方有权发
布*次比价公告后重新挂网比价,仍不足*家,甲方有权接
受本次网上比价结果或另行组织采购。
*.若本项目网上比价竞争不充分,甲方有权取消本次网
-*-
上比价结果,另行组织采购。
*.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年内保持
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被视为非响应性报
价,甲方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评审规则
*.本项目采用符合商务、技术要求的最低价评审法,按
照含税总价由低到高的排列顺序依次推荐为第*中选候选
人、第*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第*评审价相同者,
则发布*次比价公告由排名并列第*的中选候选人重新进
行网上比价。
*.如第*中选候选人报价被甲方认定为无效报价,甲方
有权取消本次网上比价结果或顺延至第*中选候选人中选,
如第*中选候选人报价仍被甲方认定为无效报价的,甲方有
权取消本次网上比价结果或顺延至第*中选候选人中选。
*.如第*中选候选人在接到《网上比价中选通知书》后
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甲方有权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
*中选候选人中选,如果第*中选候选人中选后不按比价结
果签订合同,甲方有权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中选候选
人中选。
*.对中选后无故不签订合同,致使项目流标,造成甲方
因物资未到货/工程未开工/服务未开展而影响到运营生产、
服务等严重后果的中选人,除追究经济后果外,将其列入供
-*-
应商黑名单。
*、****
*.在合同授予前,甲方仍有暂缓或取消项目的权利,包
括对货物数量、工程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的权利,对受影
响的中选候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中选
候选人解释采取这*行动的理由。
*.在合同授予前,甲方仍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
利,对受影响的中选候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
影响的中选候选人解释采取这*行动的理由。
*.如果报价供应商在本项目的采购或合同履约过程中,
如出现下列情况,属重大过失,经查证属实,甲方将认定其
报价为无效报价或解除合同,且有权将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
表人列入黑名单,永久取消该供应商及与其法定代表人为同
*人的公司与甲方合作资格: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工程、服务出现严重质量
问题;
假冒伪劣产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
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伪造或者使用虚假产
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假冒他人注册
商标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提供失效、
变质产品的;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
危险的;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命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在验收过程中或使用过程中,经
-*-
生产厂家或其指定代理商鉴定为“假冒伪劣”产品,并出具
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则认定供应商所供物资为“假
冒伪劣”产品。)
(*)采购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故意编造虚假情
况或者隐瞒、歪曲真实情况,使得甲方陷入错误而作出违背
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质、证
明文件等);
(*)存在行贿、垄断、围标、串通投标等使甲方采购
工作丧失公平竞争性的;
串通投标:报价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比价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报价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报价供应商之间约定
部分报价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属于同*集团、协会、
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报价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报
价、报价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报价供应商而
采取的****联合行动、报价供应商存在关联。(关联情况包
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参股、
管理关系的;同*人分别在*家或者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的;同*集团公司有多个分子公司报价且均无意向退出
的。)
如发现供应商有下述行为的,应视为其串通投标:法定
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参
与同*个项目;不同报价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等由同*
-*-
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报价供应商委托同*单位、个人或
者有关系的单位、个人(夫妻、亲属、授权关系等)参与报
价相关(踏勘、说明会等)事宜;报价供应商之间存在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
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报价供应商的资
质、证明文件等相互混装;不同报价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
同*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竞争、虚假投诉、无
理缠诉,扰乱运营分公司采购工作秩序。
虚假投诉:申诉人以干扰正常采购秩序为目的,进行无
任何有效证明文件支撑的投诉。
无理缠诉:就已经回复的内容,在无法提供新的证明文
件的情况下反复投诉,干扰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中选后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放弃中选资格或签
订合同后无任何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不遵守甲方采购管理及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对
抗甲方正常供应商管理工作;
(*)因供应商原因给甲方在安全或舆论方面造成严重
不良影响;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按照供应商年度评审工作要求,若供应商年度评审中
被评为*级和*级以下,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本项目
-*-
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预留比例,供应商参与报价即视为接受
上述调整。详见通知通告中《****年度供应商评审结果公
示》、《运营分公司供应商评审工作的通知》及《运营分公
司供应商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