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意见:
*
****县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编号:********-****
采购单位:****县畜牧兽医站
代理机构:****(盖章)
目录
第*章谈判邀请函
第*章招标公告
第*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谈判文件组成及说明
(*)谈判及响应性文件编制说明
(*)需落实的****政策
(*)谈判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谈判、评审、成交的程序及说明
(*)成交通知书和合同的说明
(*)询问、质疑、投诉情况说明
(*)响应无效及串通响应情形
第*章采购需求
第*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章响应性文件格式
第*章附件
第*章谈判邀请函
,*
谈判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有关规定和****县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次)采购计划,****受****县畜牧兽医站的委托,对“****县良种繁
育体系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实施本
项目及服务,并能及时提供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县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次)(具体采购需求及参数详见竞争
性谈判文件第*章)。
*、公告期限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公告期限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详见竞谈公告。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详见竞谈公告。
*、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市县*体化”登录窗口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查看关于本
项目的补遗公告(如有)和更正公告(如有),以免有不必要的损失,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网或****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
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响应性文件应在谈判公告规定的投标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在响应
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性文件。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信息
名称:****县畜牧兽医站
地址:****县广场东路农牧科技楼*楼
,*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城关镇安定路**号冠品酒店**号商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第*章招标公告
,*
****县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县畜牧兽医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
体化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性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县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次)(具体采购需求及参数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章)。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实施条例》第**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证合*的
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活动前*个月任意*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
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申报记录或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活动前*个月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或第*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查
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
国****网”(***.****.***.**)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须提供签署完整的《****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的项目,预留比例为***.*%,参加****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
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体化系统(****://***.*********.**/*)。
方式: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体化系统
(****://***.*********.**/*)自行下载。
售价:*元
*、响应性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络递交,投标人无须到场。投标人须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
用****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加密响应性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
【上传】上传至****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逾期未上传到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投标保证金:无。
*.采购文件获取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
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注册,并
办理**数字证书。完成网员注册后,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
**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投标段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
性谈判文件需安装****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工具下载地址:见竞争性谈
判文件)。
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②信用中国”网站:*****://***.***********.***.**
③中国****网网址:****://***.****.***.**/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县畜牧兽医站
地址:****县广场东路农牧科技楼*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城关镇安定路**号冠品酒店**号商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年*月*日
,*
第*章供应商须知
,*
*、严格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制度
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活动,仅
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
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投标供应商需对《中
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并公开。
*、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预算单位要认真履行采购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及其实施条例和文件规定执行相关****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
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供应商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投诉、举报处
理工作,切实维护****领域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年*月*日起执行。
****省财政厅
****年*月**日
,**
附件*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
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年*月**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制定本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建筑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
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
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仓储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邮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住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餐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
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
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
定不*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号同时废止。
附件*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关于调整公布第***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的通知
财库〔****〕**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
办公厅,国家监委,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环
保局: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现将第***期“环境标志产品****清
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印发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环保清单(附件*)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
能产品****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个清单的产品。
*、未列入本期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环保
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相关认证机构核准
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本期环保清单的范围。与本通知附件*所列性能参
数不*致的台式计算机产品,不属于本期环保清单的范围。
*、****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
采购政策。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列明使用环境
标志产品的要求。
*、在本通知发布之后开展的****活动,应当执行本期环保清单。在本通知发
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活动,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上
期或本期环保清单,采购文件未约定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环保清单。
*、相关企业应当保证其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在本期环保清单执行期内稳定供货,
凡发生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接受参加****活动邀请、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无法正常
供货以及其他违反《承诺书》内容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
向财政部反映。财政部将根据具体违规情形,对有关供应商作出暂停列入环保清单*个
月至*年的处理。
*、环保清单再次调整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公示、调整环保清单以及暂停列入环保清单等有关文件及附件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网站(****://***.***.***.**)、中国****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中国绿色采购网
(****://***.****.***)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年*月*日
附件*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调整公布第***期节能产品****清单的通知
财库〔****〕**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
办公厅,国家监委,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
为推进和规范节能产品****,现将第***期“节能产品****清单”(以
下简称节能清单)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节能清单(附件*)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设备,
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
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
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未列入本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
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相关认证机构
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本期节能清单的范围。与本通知附件*所列性
能参数不*致的台式计算机产品,不属于本期节能清单的范围。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清单中无
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在本通知发布之后开展的****活动,应当执行本期节能清单。在本通知发
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活动,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上
期或本期节能清单,采购文件未约定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
*、已经确定实施的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集中
采购机构应当按照本期节能清单重新组织协议供货活动或对相关产品进行调整。政
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
,**
购政策。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列明使用节能产
品的要求。
*、相关企业应当保证其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在本期节能清单执行期内稳定供货,
凡发生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接受参加****活动邀请、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无法正常
供货以及其他违反《承诺书》内容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
向财政部反映。财政部将根据具体违规情形,对有关供应商作出暂停列入节能清单*个
月至*年的处理。
*、节能清单再次调整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节能清单公示、调整等有关文件及附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
(****://***.***.***.**)、中国****网(****://***.****.***.**)、国家发展
改革委网站(****://***.****.***.**)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
(****://***.***.***.**)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