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年度*星测量项目
采购需求文件
项目名称 |
****管理局****年度*星测量 |
采购方式 |
集中采购(单*来源) |
采购人名称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管理局 |
联系人 |
姓名:**** 电话:******** |
计划立项批文号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管理局****年第*次局长办公会议纪要 |
资金来源 |
市部门预算 |
财政预算 |
******* |
项目背景 |
在规划、用地等日常管理工作中,管理局需要标示明确的地界范围或对用地红线内的建/构筑物进行现状测量,获取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数据,并依照测绘成果做出恰当的审查(批)意见。如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前,需对拟出让地块进行内外业核查,主要包括内业核查拟出让地块与周边用地红线、基本生态线等是否存在交叉、缝隙等情况,外业进行地界测量以核查用地红线是否存在压盖建筑物、道路等情况,当用地红线存在压盖建筑物或者道路时,需测量该建筑物和道路的特征点作为相关部门调整红线的依据。在征收地时,需核查征收范围所涉及的用地情况、拆迁补偿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的位置、面积等基础数据。 |
采购项目品目 |
品目编码:_______*********______ 品目名称:_____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请参照《****市****品目分类表(****年版)》填写) |
政策扶持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是 否*、小微企业报价优惠: % (*%-**%间自主选择;联合体*%-*%间选择)*、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填写)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定标方法 |
□自定法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否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最低价法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参与本项目****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第*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网”、“****信用网”以及“****市****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
采购标的 |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
****管理局****年度*星测量 |
|
* |
项 |
|
******* |
|
具体技术要求 |
开展本项目的技术工作要求如下:
序号 |
标准与有关技术规定的名称 |
标准代号 |
标准等级 |
* |
《城市测量规范》 |
***/* *-**** |
国家标准 |
* |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
***/***-**** |
行业标准 |
* |
《国家*、*等水准测量规范》 |
**/******-**** |
国家标准 |
* |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
**/******-**** |
国家标准 |
* |
《*:***、*:****、*:****地形图图式》 |
**/******.*-**** |
国家标准 |
* |
《房产测量规范》 |
**/******.*-**** |
国家标准 |
* |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 |
******-**** |
地方标准 |
* |
《****市基础测绘技术规程》 |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年**月) |
地方标准 |
工作范围 测区地点:****区工作内容*.土地出让用地范围地界点放桩、测点;*.规划土地管理等用地范围建筑物及其附属构筑物现状测绘;*.其它*星测绘。 |
商务需求 |
*、项目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年。*、项目人员安排要求*、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应熟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职责范围业务领域。*、项目组人员学历、职称、专业等应与测绘、土地管理等有关,且不少于*人。*、项目组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得到采购人的同意。*、组织实施要求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人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测绘工作并提交测绘成果。*、项目进度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备注 |
* |
地界放点\测点 |
**个工作日 |
|
* |
地类测点 |
**个工作日 |
|
* |
建(构)筑物、附着物面积测绘 |
**个工作日 |
|
* |
点状/线状构筑物、附着物测点 |
**个工作日 |
|
*、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预算金额*******元,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依据****市相关收费标准报价;*.本项目的投标价格为折扣率,折扣率必须小于或等于*,投标方应提供报价详细清单(见附件*);*.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评标。*. 本项目结算价采用据实结算,结算价=中标单价*实际完成工作量*、成果与验收要求*.成果具体表现形式
序号 |
成果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 |
地界测点/放点测绘报告 |
** |
* |
|
* |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 |
** |
* |
|
* |
其它*星测绘成果 |
|
* |
|
*.验收要求*)中标方需按采购方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并全部提交后,采购方将进行项目验收;*)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提交的最终成果组织评审;*)最终成果验收合格的标志为采购人审查通过。*、项目付款 (*)本项目总价款分*期付款: 首期:自合同签订后,中标方提出付款申请之日起**日内,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的合同价款。末期:投标人完成测绘工作,按实际工作量向采购人申请结算,采购人审查验收通过后,自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之日起**日内结清款项。本项目采用据实结算,结算总价不超过合同总价。若全年度工作量按中标单价计费超过合同总价,则按合同总价结算;若不足则按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采购方可根据财政安排该项目的年度下达资金开展支付工作。因财政安排该项目的年度下达资金不足导致的支付延迟,不视为采购方违约。(*)取费执行下列标准:(*)《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号、深国房【****】***号)。(*)取费项目及其价款:
测绘类别 |
困难类别 |
计费单位 |
预算单价 |
备注 |
* |
地界测量 |
|
|
|
取费标准① |
* |
地界测量 |
—— |
点 |
*,***.** |
参照规划定桩测量 |
* |
*星测量 |
|
|
|
取费标准① |
* |
外业 |
—— |
人工日 |
***.** |
|
* |
内业 |
—— |
人工日 |
***.** |
|
* |
其他 |
|
|
|
参照标准① |
* |
宗地图制作 |
—— |
点 |
***.** |
*个内业人工日 |
* |
宗地核查 |
—— |
点 |
***.** |
*个内业人工日 |
* |
建筑物面积测量 |
* |
** |
*.** |
参照规划面积测量 |
* |
构筑物面积测量 |
* |
** |
*.** |
同上 |
* |
附着物面积测量 |
* |
** |
*.** |
同上 |
* |
土石方计算 |
—— |
人工日 |
***.** |
参照*星测量内业 |
*、其它项目管理要求(*)投标方应确保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投标方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采购方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使用或者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中标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由于乙方工作的错误或遗漏造成本项目成果质量损失的,乙方除负责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合同价款,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成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阶段合同价款每日*‰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本项目最终成果验收后*年以内,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就本项目提供必要解释和接受咨询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返还合同总价款 * %的费用。 |
*.《****经济特区****条例实施细则》第***条
编制招标文件应当增加价格因素在****评审中的权重,招标文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与项目等级不相适应的资质要求,含有倾向、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等有违公平竞争的规格标准或者技术条款;
(*)标明特定的供应商或者产品,指定品牌或者原产地,要求制造商对某个项目特定授权;
(*)根据某个企业或者品牌的产品说明书或者技术指标编制采购需求参数;
(*)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经验、经营网点、现场踏勘等条件作为合格供应商资质条款;
(*)其他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合理条款。
资格核查标准、评标标准、分值权重等评审要求未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第**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就同*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附件*: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管理局:
我单位深知本项目对贵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亦了解贵局对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因此我单位承诺如下:
*.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第*款的条件。
*.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并自动放弃贵局自本项目起所有采购项目的投标事宜。
*.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诚实守信,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切承诺履约。
*.我单位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单位的成本价,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我单位承诺未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商务指标等内容的设定,不存在对其他投标单位不公平的行为。
**.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贿赂,进行有偿报答。
**.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宴请和娱乐等消费活动。
**.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赠送各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中介费、好处费等行为。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承诺单位(公司)盖章:
年月日
附件*:项目报价清单
测绘类别 |
困难类别 |
计费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单价折扣率 |
投标单价=预算单价*单价折扣率 |
备注 |
* |
地界测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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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费标准① |
* |
地界测量 |
—— |
点 |
*,***.** |
|
|
参照规划定桩测量 |
* |
*星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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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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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费标准① |
* |
外业 |
—— |
人工日 |
***.** |
|
|
|
* |
内业 |
—— |
人工日 |
***.** |
|
|
|
* |
其他 |
|
|
|
|
|
参照标准① |
* |
宗地图制作 |
—— |
点 |
***.** |
|
|
*个内业人工日 |
* |
宗地核查 |
—— |
点 |
***.** |
|
|
*个内业人工日 |
* |
建筑物面积测量 |
* |
** |
*.** |
|
|
参照规划面积测量 |
* |
构筑物面积测量 |
* |
** |
*.** |
|
|
同上 |
* |
附着物面积测量 |
* |
** |
*.** |
|
|
同上 |
* |
土石方计算 |
—— |
人工日 |
***.** |
|
|
参照*星测量内业 |
总费用控制在****元内,最终结算价根据中标单价及实际工作量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