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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析报告是什么?
企业报告是通过海量招标采购项目信息和企业主体信息,多维度分析企业招投标市场规模、业务分布、关联主体、违规失信风险情况的实时企业大数据报告。
1、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项目规模趋势和预算节约率,为企业开发客户、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更有针对性;
2、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采购行业品类,帮助企业拓宽相关业务;
3、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主要合作供应商和合作代理机构,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竞争实力水平,结合供应商报告定位自身企业优劣势,找到更多商机;
4、帮助您分析招标单位的违规失信风险,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1、帮助您分析同行或者自身的中标金额趋势、项目规模和报价下浮率,为企业投标、报价提供参考,让投标决策更合理;
2、帮助您分析企业的招投标区域优劣势,扬长避短赢得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分析企业的主要竞争对手、主要合作业主,从竞争对手、合作业主的优劣势比较中,找到自身企业优势和合作商机;
4、帮助您分析企业最新的信用风险记录,为企业投诉,维护自身合法竞争权益提供参考线索。
1、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项目概况、业主发展趋势、项目结构等基本情况,为招投标市场拓展提供参考;
2、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项目分布情况(包括采购系统和地区),分析目标企业的市场占比,寻找更多市场机会;
3、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所代理的项目预算节约度,从而分析与目标企业的服务差距,优化自身服务能力;
4、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重点客户情况,帮助企业了解同行的合作情况,提高自身竞争力;
5、帮助您了解代理机构的各项经营风险,防范自身信用风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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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交易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自治区****市****区科学路东端健康阳光城*-***号房产 |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屋所有权(房产)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 *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截止日**时前递交受让申请,并将***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等理由要求返还交易价款。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因自身不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买卖相关政策及规定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如发生意向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扣除违约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意向受让方若进行现场踏勘,可联系转让方踏勘联系人:韩玉国,联系电话:***********。 *、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电签承诺:(*)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本方同意因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资格等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本方已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且按照成交金额的**%赔偿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气等相关费用,房屋交付(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之前(不含交付日当日)产生的由转让方承担,房屋交付之后(含交付日当日)产生的由本方承担。(*)标的房产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及标的房产所在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是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本方承担。(*)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交易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本方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接受以房产现状进行交付,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以未查阅相关资料及勘察标的房产或不了解标的房产现状及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京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以此要求转让方或北京产权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方同意成为受让方后,按照成交金额的*%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