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区增殖放流项目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年度****区增殖放流项目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市****区海洋与渔业局
乙方(卖方):****
根据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区增殖放流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甲、
乙双方经协商签署本合同
*、采购标的
种苗名称 |
规格(≥) |
数量(*尾) |
单价(元/尾) |
金额(*元) |
放流时间****年(月) |
放流海域 |
大黄鱼 |
体长≥*** |
***.* |
*.** |
** |
*-* |
莲花洋 |
*、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已包含种苗、培育繁殖、检验
检测、放流以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随时派遣监督人员、技术人员对乙方培育种苗场所及培育苗种进行实地查看,及时了解
掌握乙方的种苗培育情况。
*.派遣监督人员和技术人员对乙方的增殖放流用种苗的规格、数量和质量等进行现场验收,
具体验收方案,由监督人员和技术人员根据验收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本合同所采购种苗的计量
方式为:抽样数量法。放流实施全过程监管,并填写《****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监督表》
确认最终放流结果。
*.根据乙方的投标承诺和种苗培育情况,负责拟定具体放流时间、地点、运输方式等放流
实施计划。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种苗和相关技术方案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审阅,有权对乙方提供的
种苗进行检测复检,确保放流种苗的安全性
*.乙方提供的种苗规格若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延期放流;延期后超出合同放流
时间的,不予放流,乙方应根据合同第*条承担违约责任。
*.放流过程中若遇到技术和操作上的难题,由双方共同商定后实施。因克服难题所需费用
全部由乙方承担。
**.放流工作结束后,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种苗款项
*、转包或分包
*.本合同范围内的种苗,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结算及付款方式
*.增殖放流全部结束后,根据甲方进行现场验收确认书确定的放流种苗总数量结算款项
种苗现场计数结果超出合同约定购买数量的按合同金额上限结算,超出部分不做其他补偿或支
付。实际放流种苗数量以到达放流点成活的苗种数量为准,由甲方监督小组及技术小组人员验
收确认并提供《****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监督表》。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先出具预付款保函(由业主确定),在
收到合法票据后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待通过甲方验收且乙方完成全部放流任务后再支付剩余
款项。
*、税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违约责任
*.若乙方运抵放流点的种苗其游泳能力及健康状况未能达到放流要求(如下表所示),甲方
可拒绝验收及放流:
项目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项目 |
水生动物 |
水生植物 |
种子、受精卵等 |
感官质量 |
规格整齐、活力强、外观完整、体表光洁 |
规格整齐、外观完整、叶片平滑舒展、色泽鲜亮纯正 |
规格整齐、外观完整 |
可数指标 |
规格合格率***%,死亡率、伤残率、染色体异常率、挂脏率之和&**;*% |
规格合格率***%,死亡率、伤残率、染色体异常率、挂脏率之和&**;*% |
死亡率、伤残率等之和&**;**%,受精卵受精率***% |
疫病 |
农业部公告第****号规定的水生动物疫病病种(附录*)不得检出 |
|
受精卵适应水生动物 |
药物残留 |
国家、行业颁布的禁用药物不得检出,其他药物残留符合******的要求 |
国家、行业颁布的禁用药物不得检出,其他药物残留符合******的要求 |
国家、行业颁布的禁用药物不得检出,其他药物残留符合******的要求 |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增殖放流用种苗或者部分提供放流种苗的,甲方有权解除本
合同,且乙方须按未完成部分的合同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乙方在招投标中存在虚假承诺等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预付
款,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甲方未能如期支付采购种苗款项,则按逾期款项的每日*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原则上不可以顺延,经
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合同履行期方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争议解决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
民法院起诉。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次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乙方其他投标时承诺等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
成部分。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局****监管处
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市****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
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及代理机构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电传:电传: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
日期:***.**.**
日期:
*.按本合同第*条约定支付款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按照有关种苗繁育技术规范进行种苗繁育,认真填写育苗日志,记录种苗繁育的关
键环节。
*.乙方应有用于繁育增殖放流苗种的亲本,亲本数量要满足放流苗种生产需要;亲本应当
来自该物种原产地天然水域、****种质资源保护区或省级及以上原种场保育的原种,且来源、
培育、更新记录清楚完整;对种类特征明显异常且无符合规定的亲本来源证明的,未经种质鉴
定不得放流。
*.乙方在以下放流种类所表示的种苗培育阶段内,应于放流前提前*周告知甲方进行前期
验收;超出以下种类所表示的种苗培育阶段的种苗不予验收。鱼类:鱼花*仔稚鱼期间:贝类:
亲体*眼点幼体期间:虾类:无节幼体*糖虾期间;乌贼:亲体:海蟹:皂状体*蝶状体期间:
*疣梭子蟹:蚤状幼体*大眼幼体期间。未经甲方前期验收和确认的种苗不予放流。
*.乙方在放流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单位),对该批次放流种苗进行药残检验,并向当
地****技术推广机构(或委托有能力的科研机构)申请疫病检测。增殖放流种苗药残检验按《农
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增殖放流经济****苗种质量安全检验的通知》(农办渔(****)**号)执
行:种苗疫病检测参照《农业部关于印发&**;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等*个规程的通知》(农
渔发(****)*号)执行,经检验含有药残或不符合疫病检测合格标准的****苗种,不得用于增
殖放流。乙方在放流前必须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否则不予放流。
说明:①药残检验指标为硝基陕嘴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
②疫病检测范围及对象:海水鱼类为刺激隐核虫病;对虾为白斑综合征、桃拉综合
征和传染性肌肉坏死病。
*.鱼类种苗放流前还必须经网箱暂养或拉网锻炼(网箱暂养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个月,拉网
锻炼时间不少于*周)。
*.乙方负责提出种苗放流的相关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能实施;每次放流实施应提前*天书
面通知甲方。
*.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做好种苗的抽样、计数、测量、运输等
相关工作。
*.提供与放流相关的服务,按甲方放流计划要求,准时将种苗运抵甲方指定的放流地点,
并确保运输环节放流种苗的安全、健康。
*.对于室内(含大棚)培育的种苗要求放流前池内水温和当时放流海域的平均水温之差原
则上不得大于±*℃。
**.放流过程中若遇到技术和操作上的难题,由双方共同商定后实施。因克服难题所需费用
全部由乙方承担。
**.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出具等额有效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