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年度)
甲方:****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乙方:****
电梯服务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省公安
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和乙方(****)双方遵循平等、自
愿、诚信的原则,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条服务的电梯及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甲方所在办公大楼使用的客、货电梯(*台),提供
至少每个月*次的巡检维护保养、按期年检等服务。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服务规则》
(********-****)的规定以及
电梯制造单位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提供电梯日常巡检服务和紧急救援服务,并做好
服务记录。
第*条服务要求及标准
*、服务要求。
*、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
**
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严格依照****省及****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所制定的标准
及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工作。
*、设立**小时应急救援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派遣维保人员及时
抵达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接采购人通知后需在(工作时间)**分钟内或(非工
作时间)**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注:工作时间为国家法
定工作日上午**:**-下午**:**)。
*、提供保养工作所需油脂、棉纱、砂布、毛刷等辅助材料。
*、提供电梯设备遭受意外损坏时的及时修复服务。
*、提供电梯机房设备、轿顶、井道内的卫生清理服务。
*、免费调换在服务期内因保养不当而损坏的*部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
损失。
*、电梯内照明灯具、通气电扇等机械或电器*备件更换的人工服务。
*、提供年检申报以及配合检测部门完成电梯年检的工作。
*、服务期结束前**日内,向甲方汇报电梯使用状况。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规定以及
电梯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提供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抢修和紧急救援服务,并做好维
*
护保养记录。电梯的维护保养应按行业规范进行,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度
保养项目。
*、服务标准
序号 |
维保周期 |
维保项目 |
基本要求 |
* |
月度 |
机房滑轮间环境 |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
* |
月度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齐全,在指定位置 |
* |
月度 |
电引机 |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 |
月度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动作灵活 |
* |
月度 |
制动器间隙 |
打开时制动衬、制动轮不发生摩擦 |
* |
月度 |
编码器 |
清洁、安装牢固 |
* |
月度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
* |
月度 |
轿顶 |
清洁、防护栏安全可靠 |
* |
月度 |
轿顶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 |
月度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 |
月度 |
对重块及其压板 |
对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
** |
月度 |
井道照明 |
齐全正常 |
** |
月度 |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
工作正常 |
** |
月度 |
轿厢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 |
月度 |
轿厢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工作正常 |
** |
月度 |
轿厢内显示、指令按钮 |
齐全、有效 |
** |
月度 |
轿门安全装置 |
安全有效 |
** |
月度 |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 |
** |
月度 |
轿门运行 |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
** |
月度 |
轿箱平层精度 |
符合标准 |
** |
月度 |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
正常 |
** |
月度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
齐全有效 |
** |
月度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 |
** |
月度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 |
月度 |
层门锁紧元件齿合长度 |
不小于*毫米 |
** |
月度 |
底坑环境 |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
** |
月度 |
底坑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 |
季度 |
减速器润滑油 |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 |
季度 |
制动衬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
季度 |
位置脉冲发生器 |
工作正常 |
* |
季度 |
选层器动静触点 |
清洁,无烧蚀 |
* |
季度 |
鬼引轮槽、电引钢丝绳 |
清洁 |
* |
季度 |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 |
* |
季度 |
靴衬,滚轮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
季度 |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 |
季度 |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 |
|
季度 |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
** |
季度 |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
** |
|
层门门导靴 |
|
季度 |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序号 |
维保周期 |
维保项目 |
基本要求 |
** |
|
消防开关 |
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
**** |
|
耗能缓冲器 |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
**** |
|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 |
|
|
|
工作正常 |
* |
半年 |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 |
无松动 |
* |
半年 |
电引轮、导向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 |
半年 |
电引轮、导向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 |
|
电引轮槽 |
|
半年 |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
半年 |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
|
制动器上检测开关 |
|
半年 |
|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
* |
半年 |
|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
* |
|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
|
半年 |
|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 |
半年 |
|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
控制柜各仪表 |
|
半年 |
|
显示正确 |
* |
半年 |
|
显示正确 |
|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
|
半年 |
|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 |
半年 |
|
|
引绳、补偿绳 |
|
半年 |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
* |
半年 |
|
* |
|
电引绳绳头组合螺母 |
|
半年 |
|
无松动 |
** |
半年 |
|
** |
|
限速器钢丝绳 |
|
半年 |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
半年 |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
|
层门、轿门门扇 |
|
半年 |
|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 |
** |
半年 |
|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 |
** |
|
对重缓冲距 |
|
半年 |
|
符合标准 |
** |
半年 |
|
符合标准 |
|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 |
|
半年 |
|
固定、无松动 |
** |
半年 |
|
固定、无松动 |
** |
|
上下极限开关 |
|
半年 |
|
工作正常 |
* |
年度 |
减速机润滑油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
* |
年度 |
减速机润滑油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
|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
|
年度 |
|
接触良好 |
* |
年度 |
|
|
制动器铁芯 |
|
年度 |
|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
年度 |
|
|
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 |
|
年度 |
|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
* |
年度 |
|
|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
|
年度 |
|
工作正常 |
* |
年度 |
|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
年度 |
|
工作正常 |
* |
年度 |
|
|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 |
|
年度 |
|
紧固 |
* |
年度 |
|
|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支架 |
|
年度 |
|
固定,无松动 |
* |
年度 |
|
|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 |
|
年度 |
|
清洁,压板牢固 |
** |
年度 |
|
|
随行电缆 |
|
年度 |
|
无损伤 |
** |
年度 |
|
|
层门装置和地坎 |
|
年度 |
|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
** |
年度 |
|
|
轿厢称重装置 |
|
年度 |
|
准确有效 |
**** |
年度 |
|
**** |
|
安全钳钳座轿底各安装螺栓 |
|
年度 |
|
固定,无松动轿底各安装螺栓 |
** |
|
缓冲器 |
固定,无松动 |
*
第*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本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个月。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
方同意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前重新签订合同。续签下*年度服务合同时,最多续
签*次,每次期限为*年。
第*条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服务合同款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元)。
*、其中用于日常定期巡检维护、电梯年检的费用为人民币******元整
(¥*****.**)。此部分费用为定期支付。
*、用于支付按照电梯规范、保养周期进行常规维修保养,以及提供保证电梯安全
和正常使用所需要照明灯具、通风电扇、继电器、接触器等易损易耗*配件和辅助材
料等所发生的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元),不包括电引机、变频器和
驱动主机等主要部件更换购置费用。此部分费用的使用为据实结算方式。
*、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先支付*个月的维护保养费,合计人民币*****
*元(¥****.**元)。合同到期后**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剩下的维保费(完成合同
要求的巡检数量并提供正式的维保记录),合计人民币******元(¥****.**元)。
*、服务周期内发生需更换易损*配件时,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并进行报价,待
甲方同意后进行更换。乙方提供的*配件、辅料材料必须符合标准规范和甲方的要求,
所有器件应是全新、合格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相关标签明晰、包装完好、资料
齐全、功能完整、无缺陷,价格不超过市场同型号*配件市场正常*售价。所更换*
配件的质保期为*年。
第*条甲方权利、义务
(*)权利
*.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和审定乙方服务计划,发出故障通知
或维保建议。
*.有权检查受乙方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服务人员的持证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
员进行服务活动。
*.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有权对乙方服务过程进行监督。乙方的服
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服务记录上签字。
(*)甲方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电梯维保服务费用和经甲方确认支付的*部件更换费用,
并为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工作环境。
*、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负责组织电梯使用安全宣传,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使用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
志、救援值班电话号码和电梯使用标志原件,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或恶意破
坏电梯的行为。
第*条乙方权利、义务
(*)权利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服务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乙方有权要求使用管理单位停止使用电梯并向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义务
*、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行政许可,并向甲方提交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
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
*、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服务电梯的运行情况、*部件
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对所服务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部件完整无损。
*、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服务,并完成甲方所使用*部电梯的年检工作。
*、不得将电梯日常服务业务分包、转包。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条项目合同修改
本合同正式签定后,甲、乙双方其中*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修改和补充,都须另
*方书面确认,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并作为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
部分。
*
第*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安装施工和提供
服务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和可能拖延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
收到乙方通知后,应书面确认是否韵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和安装施工以及验收期限以
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和相关金额。
*、除了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或者延期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甲方的同
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当乙方已经拖延安装施工和提供服务时,甲方应在不影
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罚款金额。每延误*周的
罚款金额按合同总金额的*分之*点*(*.*%)计收,不足*周按-周计算,直至项
目通过甲方验收或在日常巡检维保记录表格上签字为止。误期罚款的最高限额为合同
总金额的*分之*(**%)。*旦达到罚款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提供的电器元件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质量、数量和甲方
安全使用的要求,乙方应与甲方协商确定期限后进行更换,直到完全符合甲方要求。
*、巡检服务,故障抢修服务等不能达到甲方规定标准或要求的,造成的误期责
任由乙方根据本合同相关规定进行罚款,质保期按照由此产生的时间顺延。如果乙方
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内仍无法达到完全符合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
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如果乙方在质保期内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由此造成的经
济责任由乙方承担,按合同总价的*分之*进行赔偿(*%),同时须赔偿造成甲方直接
或间接经济损失。
第*条合同终止
由于合同*方不履行合同或严重违反合同,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时,合
同相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对于部分终止的合同,
违约方除应承担第*款规定的责任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的剩余部分。
*、违约终止合同。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
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同意延长的限期内
提供部分或全部的货物或服务,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建设需求和服务时,甲方有权部分
或全部终止合同。对于部分终止的合同,违约方除应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外,还应继
续履行合同的剩余部分。
*、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此项目服务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
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第*条合同解除
*、在管理过程中,发现乙方将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
*、乙方现场工作人员不服从管理且态度恶劣。
*、在服务过程中弄虚作假,特别是设备的*件供应的质量上、工作人员资质等内
容上。
*、任何*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方可以解除合同。*方要求
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本合同的解除,甲乙双方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
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
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和严重的风灾、水灾、雪灾、
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政策性、上级指令等不由双方控制的,也包括双方同意的其他
不可抗力事件。
*、签约双方任*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
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方式或电报、传真通知对方,并
于事件发生后**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
认。*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
达成进*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甲方也可以考虑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在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
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服务项目本身的损害、因损害导致第*方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
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清理、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损坏及停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
第**条合同纠纷解决办法
*、合同的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
开始**天后还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费除法院另有裁决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不受诉讼结果
影响的其余部分。
第**条项目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与甲方公开询价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的关系为:互相解释,互相
说明,互相补充,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各部分存在冲突之处,甲方有权选择上述
文件的优先级。
第**条合同签章
甲方:****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乙方:****
法定(委托)代表人:高尚宝
法定(委托)代表*: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开户行:中国银行****省直支行
账号:************
签字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
签字时间:
备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