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综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号)
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
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号)
.
关于进*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
意见(人社部发〔****〕**号)
****年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试行方案(粤卫函〔****〕***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进*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步加强科研
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评审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
的通知(粤人职〔****〕**号)
关于印发《****省高级专业技术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人职〔****〕**号)
****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省离退休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暂行办法》、《****省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暂行办法》和《****省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
办法》的通知(粤人发〔****〕***号)
关于改革和完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式的通知
(粤人发〔****〕***号)
关于做好向申报人通知评审结果工作的通知
*
(粤人发〔****〕***号)
关于我省卫生系列高评委会设置调整的通知
(粤人发〔****〕***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号)
关于印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突出贡献人员专业
技术资格评定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号)
.
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
关于援外医疗队员申报卫生专业技术高、中级资格问题的通知
(粤职改办字〔****〕**号)
关于印发****省卫生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粤人职〔****〕**号)
*.****省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资格条件
*.****省临床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条件
*.****省医技专业主任医(技)师资格条件
*.****省医技专业副主任医(技)师资格条件
*.****省预防医学专业主任医师资格条件
*.****省预防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条件
*.****省护理专业主任护师资格条件
*.****省护理专业副主任护师资格条件
*.****省药学专业主任药(技)师资格条件
**.****省药学专业副主任药(技)师资格条件
**.****省中医专业主任中医师资格条件
**.****省中医专业副主任中医师资格条件
**.****省中西医结合专业主任医师资格条件
**.****省中西医结合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条件
**.****省中药专业主任中药(技)师资格条件
**.****省中药专业副主任中药(技)师资格条件
**
附录
****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粤人发〔****〕***号)
关于要求明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问题的复函
(粤人函〔****〕****号)
关于明确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函
(粤人函〔****〕****号)
关于广州、*****市区属医务人员课题立项条件问题的函
(粤人函〔****〕****号)
****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粤人发〔****〕***号)
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
(粤人发〔****〕***号)
关于明确当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
(粤人发〔****〕***号)
关于贯彻实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通知
(粤人社发〔****〕**号)
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办〔****〕***号)
印发《****省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前
到县或乡(镇)卫生机构定期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
通知(粤卫〔****〕***号)
关于印发****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实施方案
(****年版)的通知(粤卫函〔****〕**号)
关于增补****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名单的通知
(粤卫函〔****〕***号)
****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关于启动城市*甲公立医院
优秀卫生技术人才下基层项目的通知
(粤卫函〔****〕****号)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我市****年度基层卫生职称评审适用范围和申报事项的
通知(深人社发〔****〕**号)
****省卫生系列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人才
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省卫生系列临床医学研究专业技术人才
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省卫生系列卫生信息专业技术人才
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
中共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
解放军各大单位、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年**月**日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
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于党和政府团结
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
才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改革的部署,现就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
的**大和**届*中、*中、*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
论、“*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
绕统筹推进“*位*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个全面”战略布
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和创
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握职
业特点,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
使用为目的,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为客观科
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
建设需求,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人才
评价“指挥棒”作用,进*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专业
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众创新。
——坚持遵循规律、科学评价,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品德、
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克服唯学历、
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让专业
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
和获得感。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针对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
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反映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把握不同领域、
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分类评价。
——坚持以用为本、创新机制。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创新人才
评价机制,把人才评价与使用紧密结合,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
展,满足各类用人单位选才用才需要。
(*)主要目标。通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重点解决制度体系不
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服务不够规
范配套等问题,使专业技术人才队*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
提高。力争通过*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
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年努力,基本形成
设置台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健全职称制度体系
(*)完善职称系列。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继续沿用工
程、卫生、农业、经济、会计、统计、翻译、新闻出版广电、艺术、
教师、科学研究等领域的职称系列,取消个别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的职称系列,整合职业属性相近的职称系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
需求,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谱设职称系列。新设职称系列由中央和
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提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后,报国务院
批准。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设置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
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
军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通用专业职称评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相近专业职称评审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特殊专业职称评审可
根据军队实际情况制定评审办法,评审结果纳入国家人才评价管理
体系。
(*)健全层级设置。各职称系列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称,
其中高级职称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职称分为助理级和员级,
可根据需要仅设置助理级。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
置到正高级,以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以职业分类为基
础,统筹研究规划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框架,避免交叉设置,
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
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
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级职
称的条件。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
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完善职称评价标准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
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
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
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
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
称,*律予以撤销。
(*)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以职业属性和岗位
需求为基础,分系列修订职称评价标准,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
和单位标准相结合,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
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
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
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
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
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
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对职称外
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
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对在艰苦边
远地区和基层*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
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注重考
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
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
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
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
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
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
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
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创新职称评价机制
(*)丰富职称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
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基础研究人才评价以同行
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评价突出市场和社会评价,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评价重在同行认可和社会效益。对特殊人才
通过特殊方式进行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
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单独评审。采用考试、评审、考评
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
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进*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
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科技、教育、医
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
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
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年内可在原单位
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
依据。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
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在内地就
*.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组织编辑*本省级以上,或*本地
市级,或*本县区级,或*本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统计资料;或利
用卫生健康数据,分析撰写*份以上统计分析报告,被地市级以上
主管部门采用。
*.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已授权发明专利*件或实用新型专利*
件,并得到实际应用或转化为生产力。
*.主持完成市(厅)级项目(课题)*项,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
格;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项,
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获省(部)级科技奖励或地市级以上行业专项奖励*项。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篇(第*作者或通讯作者);
或正式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部(主要编著者,个人不少于**字);
或取得软件著作权*项(第*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在核心期刊上
发表学术论文*篇(第*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第*作者撰写专业
技术研究报告或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
术论文*篇(第*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第*作者撰写统计分析报
告*篇;或在省级以上政府报刊、政府官方网站发表相关研究报告*
篇(主要完成人)。
*、卫生信息主任技师
(*)考试和答辩要求。
卫生信息主任技师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参加卫生
信息主任技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参加****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
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试行期间考试专业不作限制)且成绩合格,
在有效期内申请参加评审。
申报主任技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参加现场答辩。不能按时参
加现场答辩者,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且取得卫生系列副
高级职称后,从事卫生信息研究工作*年以上;
*.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关专业副高级职
称资格后,从事卫生信息工作*年以上;
*.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其他系列正高级职
称后,从事卫生信息工作*年以上。
(*)工作能力条件
*.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
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
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主
持完成重大统计调查项目、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重要软件系统开
发项目、重大技术服务支撑项目或“互联网+医疗健康”重点项目,
解决了行业发展重大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并取得了显著的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自主创新、促
进卫生健康行业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
作用。
*.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能够
有效指导副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业绩和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项条件中的*项:
*.作为技术骨干,完成*项省部级以上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规
程的编写,被主管部门颁布实施;或完成*项业务软件、信息系统
开发应用,被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用、推广。
*.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项本单位信息化工程建设、升级改
造或技术服务、业务支撑等高水平技术工作,并实际投入使用,取
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获得省部级以上部门或行业认可。
*.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设计*项省级以上综合性、常规性
统计调查方案,被主管部门采纳;或者组织实施*项地市级以上的
统计调查项目;或者组织完成*项本单位或本地区的常规统计和专
项统计调查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部门的认可。
*.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组织编辑*本省级以上,或*本地
市级的统计资料;或利用卫生健康数据,分析撰写*份以上统计分
析报告,被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用。
*.作为第*发明人,获已授权发明专利*件或实用新型专利*
件,并得到实际应用或转化为生产力。
*.主持完成省(部)项目(课题)*项,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国家级项目(课题)*项,并经主管部门
验收合格。
*.获国家科技奖励或省(部)级以上行业专项奖励*项。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篇(第*作者或通讯作者);
或正式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部(独著或主要编著者,个人不少于*
*字);或取得软件著作权*项(第*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在核
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篇(第*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第*作者
撰写专业技术研究报告或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篇;在核心期刊
上发表学术论文*篇(第*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第*作者撰写统
计分析报告*篇;或在省级以上政府报刊、政府官方网站发表相关
研究报告*篇(主要完成人)。
附录*
卫生管理研究方向目录
卫生管理研究方向包括:卫生保健制度研究、卫生政策分析研
究、卫生规划研究、医保及新农合管理研究、卫生服务经营管理研
究、卫生服务质量管理研究、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卫生信息管
理研究、卫生改革与发展研究、卫生系统绩效评价研究、初级卫生
保健研究、社区卫生服务研究、医政管理研究、疾病预防控制管理
研究、卫生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妇幼与精神卫生管理研究、药械
管理研究、中医药管理研究、医学教育与科研管理研究、卫生法制
监督研究、卫生经济研究、医院管理研究、健康管理研究、医院党
建研究等**个研究方向。
附录*
相关词语或概念解释
*.凡冠有“以上”的含本级或本数量,“以下”的不含本级或
本数量,如“*年以上”含*年。
*.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各种
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得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学
历依据。未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招生的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
能作为申报的学历依据。
*.资历:指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起至申报当年为止所从事本
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截止时间点以每年通知为准,按周年计算。
在此期间全脱产学习者,应扣除其全脱产学习的时间。
*.主持:领导项目(课题)团队开展工作,在项目(课题)工
作中起到主导作用,对项目(课题)负总责,在科技项目中指项目
第*负责人。
*.主要完成人:指在完成研究项目中的项目(任务)责任人及
承担关键或重要技术任务的分项技术主管或技术骨干,在项目组中
起到主导作用,在项目申请书、合同书、研究报告、奖励证书等证
明业绩成果并记载团队人员组成的文件材料中,除项目主持人外,
所有参与人员署名排序前*名者。
从事辅助性工作任务的人员,不能视为主要完成人。
*.参与完成人:指在项目组内,在项目负责人的带领下,参加
目成果报告所列名单中的主要参加人员,排序不限。
*.国家级科研项目: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技部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
划、国家星火计划、国家火炬计划等科研项目。国家重大、重点项
目的子项目视同国家级项目。
省(部)级科研项目:指除科技部以外的国家各部(委),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含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立项下达的科研项目。
市(厅)级科研项目:指除省科技厅以外的有关省厅单位设立的
各类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地级市(含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立项下达
的科研项目。
*.国家级科技奖励:指经国家科技部批准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等。
省(部)级科技奖励:指经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等。
奖项等以获奖证书为准,项目等以正式立项任务书、项目合同(未
验收项目)或验收合同(已验收项目)为准。
*.学术论文:指在取得出版刊号(**或****)、国家级社会团
体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文章。国外公开发行
的科技刊物参照执行。第*作者包含共同第*作者,通讯作者包含
共同通讯作者。
凡对科研业务工作现象进行*般描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能
视为论文。所有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证明)不能作为已发表
论文的依据。
其中,对公开发表被***收录的论文,作者署名标注有“共同
(并列)第*”,或与第*作者“共同(同等、相同)贡献”等字
眼以及共同通讯作者,视为第*作者计分的问题,按以下原则处理:
①凡被***增刊收录的论文,或被***正刊收录、**值在*.*
以下的论文,或被***刊物收录的论文摘登(摘要),均按作者实
际排名计分。
②被***正刊收录且**值在*.*—*.*之间的论文,实际排名
第*作者,以及标注有“共同(并列)第*”、“同等贡献”并排
序靠前的*位“共同(并列)第*”作者,按第*作者计分;排名
最后的*位共同通讯作者,按第*作者计分。
③被***正刊收录且**值在*.*—**.*之间的论文,实际排名
第*作者,以及标注有“共同(并列)第*”、“同等贡献”并排
序靠前的*位“共同(并列)第*”作者,按第*作者计分;排名
最后的*位共同通讯作者,按第*作者计分。
④被***正刊收录且**值在**.*以上的论文,实际排名第*
作者,以及标注有“共同(并列)第*”、“同等贡献”并排序靠
前的*位“共同(并列)第*”作者,按第*作者计分;排名最后
的*位共同通讯作者,按第*作者计分。
**.学术专著:指取得****统*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
领域学术专著或译著。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
对象规律,并构成*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其学
术水平(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凡文章
汇编、资料手册、*般编译著作、普通教材、普通工具书不能视为
学术专著。
**.核心期刊:是某学科的主要期刊,*般是指所含专业情报信
息量大,质量高,能够代表专业学科发展水平并受到本学科读者重
视的专业期刊。定义:论文发表年度近*年(含)曾入选北京大学
图书馆等机构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南京大学中国社
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或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或中
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的专业期刊。
**.经济效益:指通过利用某个工作项目所产生的,可以用经济
统计指标计算和表现的效益。按人均上缴利税计算,不含潜在效益。
**.社会效益:指科学研究成果对社会的科技、政治、文化、生
态、环境等方面,尤其是卫生健康方面,所做出或可能做出的贡献,
以及有利于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
生的效益。
**.主要贡献者:指科技奖励中*等奖排名前*、*等奖排名前
*、*等奖排名前*的人员。
**.重大贡献者:指科技奖励中*等奖排名前*、*等奖排名前
*、*等奖排名前*的人员。
**.成果:任现职以来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关联度高、与所
依托的科研行为紧密性高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