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索引号: | ******/****-***** | 发文时间: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公示)浙江昱曜环境艺术有限公司年组装生产***件各类城市街具(智能路灯、智能垃圾桶、公园座椅、景观小品等)项目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备案事宜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