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中山市华的电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家电玻璃***件、年产电子秤底座及*部件****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光明北路**号,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华的电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家电玻璃***件、年产电子秤底座及*部件****件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南头镇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华的电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市华的电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家电玻璃***件、年产电子秤底座及*部件****件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南工业区建业路**号厂房之*。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元,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家电玻璃、电子秤底座及*部件生产,年生产家电玻璃***件、电子秤底座及*部件****件。 |
环评机构 |
广东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产废水委托给具备相关废水处理能力机构转移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南头镇污水处理厂。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文件分析该项目按照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进行公告;南头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