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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残联关于2023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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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遂昌县残联关于****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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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用人单位: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浙江省残疾人就业办法》、《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号)和《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浙残联发〔****〕*号)文件精神,现就遂昌县用人单位****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公告如下:

*、申报对象

实行当年安排就业、次年申报认定的原则,审核对象为****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申报时间

集中申报期为*月*日至**月**日工作时间(按县行政事业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进行调整)。如有超比例安置单位需在*月**日之前完成申报。

*、申报方式及材料

用人单位可采取网上申请办理的方式进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申报。

用人单位通过法人账号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搜索“按比例就业”,在搜索结果中选择“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系统网报端进行申报。申报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单位、残疾职工信息(填报字段参照附件*)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系统自动生成安置结果。用人单位如对系统的审核结果有异议,可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后待县残联审核确认。

用人单位存在劳务派遣残疾人,且经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致计入本单位(实际用工)的,除按要求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浙江省劳务派遣残疾人计入接收单位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年度》(附件*)以及与派遣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申报时除按要求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浙江省劳务派遣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年度》(附件*)。

相关表格可登录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公告公示栏下载。

*、注意事项

(*)请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合法、有效。

(*)用人单位网上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下载打印电子确认书。

*、联系方式

遂昌县残联:钮幸儿 ****-*******


附件:*.遂昌县征收单位****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浙江省劳务派遣残疾人计入接收单位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年度

*.浙江省劳务派遣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表(****)年度

*.联网认证业务流程图。



遂昌县残疾人联合会

****年*月**日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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