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环保法律法规,我局将扬州瑞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吨电子级磷酸(磷酸精制)及废母液综合利用项目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吨电子级磷酸(磷酸精制)及废母液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扬州瑞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江苏原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年*月**日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本项目环保受理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〇**年*月***日
扬州瑞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吨电子级磷酸(磷酸精制)及废母液综合利用项目 (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