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永春桃溪环保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永春县达埔镇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条第*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条,现对该项目进行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公众意见作为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该项目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永春县达埔镇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永春桃溪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选址位置:永春县达埔镇
拟核发用地面积:约*.****公顷
拟核发用地性质:排水用地
项目内容需要进*步了解或查询,请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凡是与该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示期限内,持有效证件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我局将依法定程序办理。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永春县桃溪社区鹏源街国土大厦。邮编:******。
联系电话:****-********。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扫*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