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号都市之门*座*楼。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单位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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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发展公司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园秦岭大道、草堂大道等市政道路项目 | 高新环评批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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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法士特高智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台*变速器智能工厂配套检测实验室项目 |
高新环评批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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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阿加曲班注射液新药 |
高新环评批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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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电力电子元器件扩建项目 |
高新环评批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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