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月**日,我局同意受理《年产****套金属定制智能展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甸街道小哨箐***号
邮编:******
序号 |
文件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受理时间 |
* |
年产****套金属定制智能展柜生产项目 |
云南省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甸产业园区哨溪路**号 |
云南格伦展柜制造有限公司 |
云南驰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