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兹有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第******号”,面积*****.**平方米的商住用地位于中山市民众镇接源村,属《中山市民众镇中心区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版)调整》范围,规划功能为*类居住用地(地块编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吴柱和。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按原出让合同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商住用地
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米。
*、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指标
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米。
*、变更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米。(注:地块内含农林用地****.**平方米,道路用地***.**平方米。)
地块内需按要求配套光纤设备房*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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