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将审核合格的息烽县****年*月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情况予以公示,共计发放**人,发放金额******.*元。
公示期*天(****.*.**-****.*.**),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质疑者,可口头、书面、电话或当面向息烽县纪委县监委、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反映人需使用真实姓名、真实身份和真实联系地址。受理单位对反映人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
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