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崇仁县乾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米涤纶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巴山镇迎宾大道环保局(******)
项目名称 |
崇仁县乾景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米涤纶布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高新区宏业南路*-*号 |
环评机构 |
江西美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高新区宏业南路*-*号,企业厂区总面积*****.****,建筑面积*****.****,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利用现有项目用地,无新增用地;项目拟在现有厂区空地新建办公楼和*#生产车间,此生产车间内布置新增的加弹工艺,现有原料种类增加,现有原料仅有***(涤纶低弹丝),改扩建后新增***(涤纶预取向丝)用于加弹工艺,现有批复*****米涤纶布,目前已建*****米涤纶布,并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次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总产能达到年产*.**米涤纶布项目(包含原有项目*****米)。生产工艺流程:加弹→上油→整经→织造→验布→打包→成品入库。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 项目运营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废气相关要求;****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表*中相关浓度限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附录*中表*.*相关排放限值;硫化氢、氨气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级新扩改建中相关排放限值。 *、废水 生产废水经调节池+混凝+气浮初步处理后,**%经过沉淀+砂滤深度处理后循环使用,*%每天定期排放至园区污水管网,外排废水达到崇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送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级*标准后尾水排入崇仁河,回用水经*次处理后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表*中工艺与产品用水相关标准。 *、噪声 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类标准。
*、固废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