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建设单位为浙江托福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地点为桐乡市河山镇工业区南汇路***号的浙江托福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件光伏连接器建设项目于****年*月**日经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审批文号:嘉环桐建〔****〕**号),特此公告,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