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杭州利帆电缆有限公司新增年产****吨高分子材料(***电缆料和低烟无卤电缆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审查,拟作出该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杭州利帆电缆有限公司新增年产****吨高分子材料(***电缆料和低烟无卤电缆料)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前张村
建设单位:杭州利帆电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上*环保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元,仍租用杭州临安天峰电缆厂的闲置厂房****.**平方米,实施年产****吨高分子材料(***电缆料和低烟无卤电缆料,即为塑料粒子)改扩建项目,扩建项目建成后,最终形成全厂年产****吨高分子材料(***电缆料和低烟无卤电缆料)、***吨塑料粒子和**公里电线电缆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见
环评文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见环评文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联系电话:****-********、****-********
邮箱:**********@**.***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