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上思县公正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对****年公正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期)项目立项的申请》(公政报〔****〕*号)及《****年公正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期)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提高公正乡的农村基层设施建设,打造农村人居环境示范点,同意****年公正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期)项目立项。
*、项目代码:****-******-**-**-******。
*、建设地址:公正乡那齐村那齐屯。
*、项目计划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那齐村那齐屯新建水沟盖板约****、新建路面约****㎡、硬化地板约***㎡、新建涵管约****、新建挡土墙约****等。
*、该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领域提级论证类项目,请据此批复开展提级论证工作,在提级论证工作未完成前禁止开工建设。
(上思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上思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上思县人民检察院***室上思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邮编:******。)
上思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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