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天津市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津市龙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纸制品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天津市津南区*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市龙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纸制品生产扩建项目 |
天津市龙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小站工业区*号路*号*座 |
天津市嘉禾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天津市龙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元,使用现有已建成厂房,新增*台覆膜机,增加覆膜工序,年覆膜加工纸制品**吨. |
(*)废气: 本项目覆膜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光氧催化+活性炭设施净化,最终经排气筒**排放。根据工程分析,项目运行后本项目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覆膜机等设备噪声,本项目营运期设备正常运转状态下,各噪声源经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限值(昼间****(*))的要求。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机油、废含油纱布、废油桶、废覆膜胶包装桶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综上,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无 |
****.**.**-****.**.**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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