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欢迎来到比地招标网总站:
搜索词不能为空

什么是串通投标罪?有哪些特征?

来源: 比地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1-06-25
阅读量: 1523
分享: 比地招标网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有些人为了私利而串通投标,这样就会涉嫌构成串通投标罪。那么什么是串通投标罪?有哪些特征?让我们一起来探讨!

2.jpg

什么是串通投标罪

串通投标罪主要有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和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两大类,具体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

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二)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

1、招标者故意泄露标底;

2、招标者私下启标泄露;

3、招标者故意引导促使某人中标;

4、招标实行差别对待;

5、招标者故意让不合格投标者中标;

6、投标者贿赂获密,即投标者通过贿赂手段,在公开开标之前,从招标者处获取投标者报价或其他投标条件的行为;

7、投标者给招标者标外补偿或招标者给投标者标外偿金。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串通投标罪的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其本身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倘若当事人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行为:

(1)投标人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

(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4)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约定给没有中标或者弃标的其他投标人以“弃标补偿费”。这里,须区分这样几个概念:投标报价、标底和标价。所谓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示的愿意付出的交易商品或完成工作的价位。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什么是串通投标罪?有哪些特征?”的介绍,想了解更多招投标信息的朋友,请登录比地招标网查看!

标签: 串标 招投标
【免责声明】比地招标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分享和传播,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