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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介绍工程有前期费用吗

来源: 比地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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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定。主要看双方约定有没有,如果约定有,那就有,否则没有。单纯的当中间人介绍别人干工程,即使有纠纷出现也是没有责任的。但是如果中间人是担保人,一旦有纠纷出现就有责任。给他人介绍工程,收取介绍费是合法的。个人通过合法的私人关系,通过正当的途径,为他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属于居间服务,介绍人与工程承包人之间构成居间合同关系。介绍人经过努力促成交易的,有权收取报酬。

一、介绍费的收取

 主要是看工程的内容和利润来分提成。消防和智能化提成高一点,利润在30%左右可以收10%以内,土建就比较少,利润在12-15%之间只能收1-2%,提成款一般是根据工程进度拨款走,但提成要在工程决算后全部收齐,质保金是压施工方的。

二、工程前期费用:

(1)项目整体性批报建费: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的报批费。

(2)规划设计费:项目立项后的总体规划设计、单体设计费、管线设计费、改造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含支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调研费),制图、晒图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

(3)勘测丈量费: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

(4)“三通一平”费: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给排水(含地下排水管、沟开挖铺设费用)、供电、道路(含按规定应交的占道费、道路挖掘费)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和进行场地平整发生的费用(包括开工前垃圾清运费)等。

(5)临时设施费:工地甲方临时办公室,临时场地占用费,临时借用空地租费,以及沿红线周围设置的临时围墙、围栏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临时设施内的资产。

(6)预算编、审费:支付给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受聘为项目编制或审查预算而发生的费用。

(7)其他:包括挡光费、危房补偿鉴定费、危房补偿鉴定技术咨询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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