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注重什么
编制招标文件应注重:①项目的主要技术内容、目标及考核指标要求必须明确;②项目成果的形式及数量要求、进度及时间要求必须具体;③对成果所有权的归属、成果转让和转化方式必须作出明确的规定;④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之外,不得有针对或排斥某一潜在投标人的内容;⑤投标文件中的技术经济指标、技术参数和技术路线等不能根据特定的单位进行设定;⑥不得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一、招标文件内容
主要包括招标邀请书、投标者须知、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招标书和投标书保证格式、补充资料表、合同协议书及各类保证等、其中,投标邀请书一般应包括建设单位招标项目性质,工程简况,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售价等内容。招标者须知一般应包括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等内容。
二、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招标文件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
(2)招标文件必须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情况,特别是工程项目的审批、资金来源和落实等情况,都要确保真实和可靠。
(3)招标文件介绍的工程情况和提出的要求,必须与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相一致。
(4)招标文件的内容要能清楚地反映工程的规模、性质、商务和技术要求等内容,设计图纸应与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相一致,使招标文件系统、完整、准确。
(5)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6)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建筑材料、构配件等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申请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7)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