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价中综合单价由几部分费用组成
综合单价是由:包括人工费、人工消耗量、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管理费、综合费(利润、设计费、其他)、税金组成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百费、施工机械使度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该定义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而是一种狭义上的综合单价,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的费用并不包括在项目道单价中。
一、综合单价的计算公式:
计算方法:
全费用综合单价=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
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规费
措施性费用包括专门性措施和一般性或小型措施费用,前者应在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清单中单独列项计费,后者在”其他直接费“中计取。
对于部分费用综合单价,与全费用综合单价计算方法类似,只是其中的部分费用被单拎出来计价(如规费、利润、税金等)。
二、综合单价法与工料单价法的对比:
1、工料单价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相应价格确定(只是人、材、机)。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建、安工程造价。
2、综合单价法的分部分项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风险因素、规费及税金。非全费用综合单价则不包括规费及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