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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内容需要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吗

来源: 比地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2-11-18
阅读量: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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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质疑供应商,还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有关供应商,要注意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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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函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二、质疑答复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针对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质疑答复人名称;

(六)答复质疑的日期。

三、在受理供应商质疑的问题上,采购代理机构有四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注意:一是受理过程中与供应商沟通时一定要注意言辞,不该说的话绝对不能说。以前就有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在受理质疑中与其沟通的内容”秘密录音,其后对相关内容进行投诉。二是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三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四是质疑答复通知质疑供应商的同时,不要忘了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未通知其他有关供应商,同样可能引发投诉,之前就有采购代理机构因此而遭到过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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