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期限有时间规定吗
招标代理有效期限一般为60天。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服务有效期限为60天,即在这个期限内,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完成招标文件的制作、发布、答疑、澄清、开标等工作。如果60天内未能完成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向招标人申请延期。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1、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2、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3、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应当向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4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
4、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具体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认定的乙级、暂定级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在认定后15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